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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免刑事处罚要交罚金吗
2021年4月29日  北京走私辩护律师

 车行义律师,北京走私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随着世界各国的刑罚日益走向轻缓化、人道化、文明化和现代化,废除或限制死刑、改进自由刑、扩大罚金刑已经成为各国刑罚发展的基本趋势。那么什么是罚金刑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罚金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为一种财产刑,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二、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罚金刑的适用对象是指罚金刑适用哪些类型的犯罪,它反映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罚金刑已得到广泛的适用,但其主要还是针对谋取非法利益的贪利性和财产性犯罪的适用。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在刑法分则的规定中,罚金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八章贪污赂贿罪等章节。


  三、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限期一次缴纳。这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犯罪分子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这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犯罪分子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在时间上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钱的支付上也可以化整为零,使经济情况较差的犯罪分子也能按期缴纳罚金。


  强制缴纳。这主要适用于判决缴纳罚金的指定期限已到,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强制缴纳。如查封财产、扣押存款、扣发工资或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随时追缴。这主要适用于那些将财产隐藏、转移、使被判处的罚金不能全部缴纳的情况,对此,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财产,都应当随时追缴。


  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如果犯罪分子由于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缴纳确实有困难,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缴纳罚金。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罚金刑的执行是一时的,罚金缴纳完毕以后受刑人就不再有受刑的观念,较之生命刑、自由刑,其刑罚效果较差;罚金刑的后果往往及于受刑人的家属,其刑罚效果很难限于受刑人本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免刑事处罚要交罚金吗

  如果触犯了刑法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受到刑事处罚,而有些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那么这样相应缴纳罚金嘛。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免刑事处罚要交罚金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免刑事处罚要交罚金吗


  刑事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的规定了罚金刑,而有的则没有罚金刑,大凡财产型犯罪均规定有罚金,如盗窃、诈骗等。不管是规定有罚金刑的,还是没有罚金刑的罪名,只要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就不再处罚金。判处罚金也是刑事处罚,与免予刑事处罚是矛盾的,要么免予处罚不缴罚金,要么处实刑或缓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什么是免除刑事处罚


  免除刑事处罚是对犯罪的人依照刑法规定免予刑罚。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定理由经一定程序对有罪者免予刑罚。分为一般免除与特别免除。一般免除是由刑法规定的适用于一切犯罪的免除,特别免除是对某些特定犯罪所适用的免除。中国法律只有一般免除。免除处罚应与无罪释放相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岁,是不需要负任何的刑事的。这个不是法律漏洞,而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一般来说不具备完全的是非判断能力,因此,很多事情就算是自行作出或者依靠自己的判断做出。如果因为一次的错误,反而要受到刑罚,这样可能葬送掉了一个少年的青春。另外,从社会伦理来讲,一般来说,14岁的少年,还算是没有发育完全的人,在这个年龄段,很多时候会以偏概全、一概而论,这样的年纪即使是"故意"做出某种行为,应该说并不是他们"自行判断"而得出的行为结果,他们往往不懂得后果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三、罚金的特征


  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免刑事处罚要交罚金吗的全部内容。罚金往往是作为刑事处罚当中的附加刑的,附加刑往往是跟在主刑后面判处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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