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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适用减刑
2013年4月21日  北京走私辩护律师
什么情况下不适用减刑?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来源: 北京走私辩护律师  


车行义——北京走私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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