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太平法庭的法官利用午间休息时间倾心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庭拿到赔偿款的司机冯某高兴的说:“真没想到能那么快的拿到赔偿款,还省去了我来回奔波的麻烦,真是太感谢法官啦”。
经审理查明,原告冯某为货车司机,经常在崇左市和大新县之间跑运输拉货物。2012年12月19日,原告驾驶货车行驶至崇左市教场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由被告陆某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原告将损坏车辆送到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共支付维修费2535元。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陆某承担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冯某无事故责任。在交警部门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陆某负责赔偿冯某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车辆修理费用2535元和拖车费270元。事后,被告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给原告,经多次催促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得知两人均是跑货运输的,为了不耽搁双方的时间,法官数次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被告终于同意趁着跑运输到崇左市之机,到法庭参与调解。由于被告只有午间时候才有空,主办法官便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迅速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感动,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被告同意支付原告的各项损失费用,并当庭给予了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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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走私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