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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期限如何计算?
2014年6月22日  北京走私辩护律师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期限如何计算?
  何警官问:我是一名公安干警,因一案件牵涉到刑拘和逮捕的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现请教:我局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于2002年12月5月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后延期至30日,既应为2003年1月5日,后报当地检察院逮捕,于2003年1月9日对其依法宣布逮捕。请问:此案中是否出现了超期羁押的现象?
  答:对于流窜作案,多次
  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在被刑拘后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查机关在接到批捕申请后7日之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也即是说在批捕前,羁押的时限最长为37天,因此上述的情况如果能满足前述的延期提请批捕的条件不算是超期羁押。
  延伸内容:人民法院立案收费标准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五、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至30元
  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至4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九、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收费(按争议标的计算):
  1000元以下 50元
  1000-50000元 标的×4%+10元
  50000-100000元 标的×3%+510元
  100000-200000元 标的×2%+1510元
  200000-500000元 标的×1.5%+2510元
  500000-1000000元 标的×1%+5010元
  1000000元以上 标的×0.5%+10010元

来源: 北京走私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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