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二人对机械自造有特殊爱好,遂购买零件制造枪支,殊不知触犯刑律被逮捕,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日前,西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力和王某量。
2012年9月,家在西林县那佐乡的王某力先后两次到西林县新汽车站的五金店购买用于制造枪支所用到的射钉器、钢管等器材物品,拿回家以后找到其侄子王某量帮忙。并与王某量的表弟“阿伦”,三人一起在王某量家用电焊机、打磨机等工具经过探索、拆组、成功安装制造了4支自制射钉枪。非法制造的枪支有的卖给他人,有的的留着叔侄二人上山打猎使用。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抓获了叔侄两人,并收缴枪支。到案后,叔侄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西林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力和王某量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的管理法规规定,擅自制造枪支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遂做了如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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